제목   |  [8/1] (聚焦三中全会)全会重磅定调 指明中国房地产业四大方向 작성일   |  2024-07-24 조회수   |  3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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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中全会)全会重磅定调 指明中国房地产业四大方向

 

 

 

 

        中新社北京7月23日电 题:全会重磅定调 指明中国房地产业四大方向

 

  中新社记者 庞无忌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近日全文公布。《决定》以近年少见的篇幅整段提及房地产相关内容,涉及住房制度、市场供需、调控政策等各领域。

 

  多位专家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决定》既充分肯定房地产业的重要性,又客观回应问题,指明了中国房地产业未来四大发展方向。

 

 

  其一,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涉房地产领域,《决定》将“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置于首位。这是从制度层面作出的顶层设计。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先后被写入中共十九大、二十大报告,是中国新时期住房制度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框架中住房供给侧改革的主要内容。

 

  李宇嘉认为,近年来,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已现雏形,中国部分热点城市规模化租赁住房供给已占到租赁住房总供给的近三成,租房可以落户、就近入学等政策已在热点城市落地。专家认为,租购并举将驶入“快车道”,围绕租赁住房的公共服务均等化也将不断扩大。

 

  其二,多渠道保障多元化居住需求。

 

  对于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和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决定》明确予以“满足”和“支持”。在满足刚性住房需求方面,《决定》指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未来保障房建设和供给或将明显放量。

 

  在保障房“管不到”的领域,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或主要通过商品房、二手房等市场化方式满足和支持。各类降低换房和居住成本的政策也将继续出台。中国将加速构建“市场+保障”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

 

  另外,李宇嘉指出,多样化需求也是指导供给侧改革的标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均在补短板、强配套,也有助于满足新时期多样化的居住需求。

 

  其三,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

 

  《决定》提出,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楼建波表示,中国房地产市场在发展中呈现出较强的区域性特征,不同地区差异较大,这也要求房地产调控要基于具体城市的供需特征和发展水平精准施策。《决定》将调控自主权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将有效提高调控措施的灵活性和精准性。

 

  后续,住房限购政策有望进一步松动。陈文静指出,当前仅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及海南省部分地区仍执行限购政策。下一步,各地政策调整的节奏将有所差异,京沪等城市短期或仍以渐进式放宽为主。

 

  其四,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追根溯源,当下的“保交房”问题、房企流动性问题与多年来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和销售方式直接相关。楼建波表示,改革是个系统工程,寻找的是真问题、是治本之策,而非“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决定》提出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就体现了这一点。

 

  针对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改革,李宇嘉认为,现阶段来看,要全面落地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强化项目“推送-反馈”闭环机制和贷款“投放-使用-偿还”机制。

 

  针对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专家认为,这意味着逐步加大现房销售的比例。陈文静说,短期来看,预售制改革或将循序渐进。在实施现房销售前,部分城市或需进一步完善供给端政策,稳定预期。

 

  上述四大方向均指向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随着新模式逐步浮出水面,中国房地产业也将加速步入新发展阶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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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中全會)全會重磅定調 指明中國房地產業四大方向

 

 

 

 

 

       中新社北京7月23日電 題:全會重磅定調 指明中國房地產業四大方向

  中新社記者 龐無忌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簡稱《決定》)近日全文公佈。《決定》以近年少見的篇幅整段提及房地產相關內容,涉及住房制度、市場供需、調控政策等各領域。

  多位專家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決定》既充分肯定房地產業的重要性,又客觀迴應問題,指明瞭中國房地產業未來四大發展方向。

  其一,加快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

  涉房地產領域,《決定》將“加快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置於首位。這是從制度層面作出的頂層設計。

  廣東省城鄉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先後被寫入中共十九大、二十大報告,是中國新時期住房制度發展的重要方向,也是房地產新發展模式框架中住房供給側改革的主要內容。

  李宇嘉認爲,近年來,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已現雛形,中國部分熱點城市規模化租賃住房供給已佔到租賃住房總供給的近三成,租房可以落戶、就近入學等政策已在熱點城市落地。專家認爲,租購併舉將駛入“快車道”,圍繞租賃住房的公共服務均等化也將不斷擴大。

  其二,多渠道保障多元化居住需求。

  對於工薪羣體剛性住房需求和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決定》明確予以“滿足”和“支持”。在滿足剛性住房需求方面,《決定》指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認爲,未來保障房建設和供給或將明顯放量。

  在保障房“管不到”的領域,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認爲,讓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或主要通過商品房、二手房等市場化方式滿足和支持。各類降低換房和居住成本的政策也將繼續出臺。中國將加速構建“市場+保障”的雙軌制住房供應體系。

  另外,李宇嘉指出,多樣化需求也是指導供給側改革的標尺。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均在補短板、強配套,也有助於滿足新時期多樣化的居住需求。

  其三,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

  《決定》提出,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樓建波表示,中國房地產市場在發展中呈現出較強的區域性特徵,不同地區差異較大,這也要求房地產調控要基於具體城市的供需特徵和發展水平精準施策。《決定》將調控自主權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將有效提高調控措施的靈活性和精準性。

  後續,住房限購政策有望進一步鬆動。陳文靜指出,當前僅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及海南省部分地區仍執行限購政策。下一步,各地政策調整的節奏將有所差異,京滬等城市短期或仍以漸進式放寬爲主。

  其四,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

  追根溯源,當下的“保交房”問題、房企流動性問題與多年來房地產企業的融資和銷售方式直接相關。樓建波表示,改革是個系統工程,尋找的是真問題、是治本之策,而非“頭疼醫頭腳疼醫腳”,《決定》提出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就體現了這一點。

  針對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改革,李宇嘉認爲,現階段來看,要全面落地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制度,強化項目“推送-反饋”閉環機制和貸款“投放-使用-償還”機制。

  針對商品房預售制度改革,專家認爲,這意味着逐步加大現房銷售的比例。陳文靜說,短期來看,預售制改革或將循序漸進。在實施現房銷售前,部分城市或需進一步完善供給端政策,穩定預期。

  上述四大方向均指向房地產發展新模式。隨着新模式逐步浮出水面,中國房地產業也將加速步入新發展階段。(完)

 

 

 

 

[출처]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4/07-23/102556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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