제목   |  [9/23]一些大学生兼职做主播 小心踩进签约坑 작성일   |  2024-09-20 조회수   |  2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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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大学生兼职做主播 小心踩进签约坑

 

 

 

 

 

        走进直播间想兼职的大学生,却因合同纠纷被索要高额违约金,成了法庭上的被告或仲裁庭的当事人。保底费、签约费中暗藏哪些玄机?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湖北某高校大三学生张涵、王鑫、李燕没想到,因为想兼职挣钱,最后闹上了仲裁庭。

 

  2023年4月,此3人陆续与武汉起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飞传媒”)签约,成了该公司的主播。合同约定,双方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将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直播一个多月后,3人索要保底薪酬时吃了闭门羹。感觉不对劲,她们向公司提出解约。双方沟通未果,起飞传媒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每人支付7万元违约金、5000元律师费以及全部仲裁费用。历经周折,今年7月,双方达成和解。

 

 

  这几名大学生的遭遇并非个案。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大学生”“主播”为关键词检索到2023年公开的多份裁判文书,11份判决书中,原告是直播公司,被告是在校大学生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其中10份文书显示,法院判定大学生需支付4000元到15万元不等的违约金。

 

  这些大学生为何兼职当主播?又为何遭遇高额索赔?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5000元保底费吸引大学生签约

 

  提起与起飞传媒法定代表人李某沟通签约时的情景,3人对当时李某开出的诱人薪资记忆犹新。

 

  “前3个月,每个月5000元保底,另外还有5000元签约费。除了保底收入,还有打赏提成。”张涵记得,李某当时说,“不管干成什么样,5000元保底都能拿到”。

 

  李某不认可这个说法。他告诉记者,自己不负责招聘主播。据他了解,公司与大学生是合作关系,公司要么提供签约费,要么提供保底,不会都给。

 

  对于工作内容,李燕说,当时公司人员要求她们每天直播5个小时,在抖音上和网友聊天。

 

  这3人中,只有李燕在抖音上有1000多名粉丝,对直播有一定了解,她有些担心完不成任务,“每天都要播,不能断。我白天还有课,怕没时间”。

 

  对于李燕的担忧,李某告诉她,可以晚上没课的时候播。

 

  “公司有团队‘包装’我们。”虽然没有直播经验,但张涵觉得有公司培养,自己一定行。

 

  利用课余时间兼职,还能拿5000元保底,3人决定签约。拿到手的电子合同共11页,最后一页是“合作协议项下实际投入支出确认单”。上面显示,每人的签约费是3.5万元。

 

  “为什么签约费变成了3.5万元?”李燕当即问李某。“他当时说,我的签约费是5000元,剩下的3万元是以后培养我或者租房直播的费用。我当时想,我的长相不算特别出众,也没什么才艺,怎么可能有这么高的签约费?”李燕回忆,“听到他当时说实际上只有5000元时,我感到还比较合理,就放下了戒心”。

 

  听到李某的解释,王鑫也觉得合理,“自己的能力摆在这里,就值5000元”。

 

  李某告诉她们,签约费到账后,需要以现金形式返还3万元给他。“公司会租房子,这笔钱他出了,走的是他个人‘私账’。”张涵说,这是李某当时给出的理由。

 

  李燕没多想,“他说要现金,我还以为是为了少缴点税”。

 

  既然要收回3万元,为什么不能转账而只要现金?面对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李某没有正面回答。

 

  在“法大大”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她们与起飞传媒签了约。签约后,3人称,收到起飞传媒转来的3.5万元。根据王鑫、李燕提供的交易截图,记者看到,确有3.5万元进账。交易备注均有“签约费-起飞传媒-李某”字样。

 

  钱到账后,3人按照之前的沟通,由自己或委托同学取现给李某。她们提供的交易截图显示,均有取现或转出3万元给李某的记录。

 

  门槛一道道,想拿保底不容易

 

  按照约定,李燕3人用个人抖音号进了起飞传媒“公会”(“公会”是直播平台为便于经纪人或公司管理旗下主播的收入和运营,为其开设的管理性质账号——记者注)。几人提供的“公会”合作详情页面截图显示,“保底收入5000元/月”。

 

  直播了一段时间,起飞传媒运营约谈了她们。

 

  张涵感觉运营在“挑刺”:“我当天播够时长了,(他们)说我播的内容不行。我把内容播好了,又说我没找‘大哥’要打赏。我要打赏了,又说内容不达标。”

 

  李燕说,运营经常拿她和成熟主播比,比如,“你看看人家直播一晚上赚几千、几万,你看你一天的流水怎么这么少”。

 

  李某不认为这是“挑刺”,而是公司对主播的帮助。他说,公司运营会根据直播情况与主播一起复盘,针对直播出现的问题给出建议。但张涵认为,有些建议很难实现,“他让我搞‘擦边’,我拒绝了”。李燕也认为,公司并没有提什么实用建议。

 

  她们的直播间每次观看人数只有十几人,其中还包括被拉进直播间作为“气氛组”的同学、朋友。打赏收入更是少得可怜。记者从李燕提供的收入账单截图看到,她单场直播多的时候能收入100元,少的时候只有3分钱。签约一个多月以来,她的打赏收入总计515.26元。

 

  直播一个多月后,几人索要5000元保底时,却吃了闭门羹。

 

  “我和张涵没有完成每天5小时的直播任务,但王鑫实打实播完了,也拿不到保底。”李燕说。

 

  王鑫记得,当时李某给出的理由是“直播时长不足”。她说,自己完成了每天5小时的任务,但按照李某的说法,从晚上10点播到第二天凌晨3点,不算播满5小时,要在1天内连续播5小时才算。“但是签约时他并没有跟我们说清楚,第一个月我们要播完的时候,他才跟我们说这些”。

 

  李某告诉记者,这种算法是抖音平台给出的规则,“我们是按照抖音官方后台(规则)去计算每天的时长、每个月的时长,不是说我们想怎么算就怎么算”。

 

  记者拨通了抖音客服电话,客服称,平台没有对时长作出过规定,具体要看“公会”要求。翻阅几个人的合同,在“直播及短视频任务要求”项下,提到“每月直播天数大于26天,每月不低于130小时”,没有“每天5小时的直播任务”要求,也没有“1天内连续播5小时”的规定。

 

  协商解约遭遇高额索赔

 

  由于没有拿到保底,加之学校辅导员劝她们及早解约,于是李燕等人找到李某要求解约。

 

  李某同意解约,但须每人支付3.5万元违约金,包括5000元签约费、租房成本、公司损失。

 

  “我们已经把3万元现金给你了,怎么还让我们退这么多?”李燕当场问李某。李某告诉她们,如果按照违约条款,每人最低需要赔10倍签约费,也就是35万元,看她们是学生,只要回签约时公司支付的3.5万元,其他损失不计较了。

 

  李某为她们租了三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4500元左右。提出解约时,她们刚入住1个多月。“如果是押一付三,房东最多会让公司付两个多月的房租,也就是每人3000多元。加上5000元签约费,我们每个人花了公司8000多元,跟我们要3.5万太多了。”李燕说。

 

  看着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李燕3人妥协了。她们与起飞传媒签了和解协议,分3期向李某支付3.5万元违约金。

 

  为了筹钱,李燕、王鑫去年暑假没有回家,在学校附近的餐馆“端盘子挣了9000元”。

 

  然而,3人“越想越委屈”,并没有按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日期支付违约金。

 

  没拿到违约金的李某时不时发消息催促。“今天我跟你要身份证地址,先寄律师函,然后就直接安排法务起诉了。”“不想调解,那我就费点事,我大不了起诉。”在李燕与李某的微信聊天截图中,记者看到了多条催要违约金的消息。

 

  今年三、四月间,李燕3人陆续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寄来的李某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副本。起飞传媒主张,每人须赔偿7万元违约金,外加5000元律师费和全部仲裁费。

  7月17日,在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斡旋下,3人与起飞传媒达成和解。

 

  “我们违约是事实,仲裁员说,开庭的话,我们大概率也得赔,可能赔更多。”李燕说,和解的条件是每人分14期向李某支付1.4万元违约金。

 

  当天下午,起飞传媒还有一场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是湖北某职业学院学生王佳。她没来现场,而是委托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亚琴全权代理。

 

  赵亚琴听了张涵等3名学生的遭遇后表示,王佳与她们的情况基本一致。“王佳的合同也是写明了3.5万元签约费,被公司要回了3万元现金。后来她因为各种原因解约,被公司索赔前期投入的钱。”最终,王佳与起飞传媒达成了和解。

 

  “给你签约费,可能是为了收解约费”

 

  除了仲裁,一些直播公司直接起诉大学生,索赔违约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看到,一些大学生因为学业压力等原因断播,进而被公司起诉。

 

  2021年11月,大学生秦某与上海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约,成为该公司一名主播。因学校课程考试安排、出入规定等限制,秦某常有未完成直播任务的情形。多次催告无果,公司将秦某告上法庭。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经原告多番催促,被告仍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直播时长及直播天数完成直播,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根据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利益平衡,酌定被告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

 

  同样因为学业任务较重,大学生舒某也因断播被公司起诉。2021年10月,舒某与青岛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约。不久后,舒某因要完成课程任务,单方停止直播,后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与原审认定一致,即舒某未经公司同意自行停播,已违反合同约定,裁定支付违约金3万元。

 

  类似的案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还有不少。李欣怡是张涵的辅导员,她告诉记者,学生们的学习任务很重,白天几乎很难有大块时间直播,只能晚上直播,这必然会影响第二天上课,很难长期坚持。“我发现她在做直播,赶紧跟她说想办法解约,学生的主要任务还是学习”。

 

  实际上,大学生想通过兼职当主播赚生活费并非易事。

 

  一名某直播平台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若主播加入“公会”,按照主流的打赏分成比例,一般是平台抽取50%,剩下的50%由公会和主播协商分配。常见的分配比例是公会抽取10%-20%,主播获得30%-40%。按这个比例计算,如果主播想分得5000元的打赏,一个月要有1.5万元以上的礼物流水。礼物流水超过公司的既定目标,公司自然愿意将钱付给主播,这样主播下个月能继续为公司赚钱。如果没完成流水任务,公司就会找各种理由不发或者少发保底。

 

  今年5月,曹洋与浙江某传媒公司签约,成为该公司的一名主播。据曹洋介绍,这家公司的签约主播多数是在校大学生或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

 

  去年刚毕业的她对薪资待遇比较满意:前两个月每个月有7000元保底,第三个月开始调整为分成收益模式。工作内容是,每月直播天数不低于26天,每天直播时长不低于6小时。她提供给记者的合同中,对直播时长进行了界定:符合甲方直播内容要求的直播时长,方可确认为有效直播时长。

 

  直播一个多月,在发保底之前,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曹洋,她有多次直播为无效直播,要扣保底收入1000元。曹洋觉得这种判定很主观。有一次,她离6小时直播任务就差1秒钟,也被认定为无效直播,因为时长不够。

 

  这位直播平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效直播时长是将观看人数、互动人数、打赏金额等纳入统计。每家公司对于有效直播时长的界定不同,业内没有统一标准。

 

  一些大学生在签约时能拿到一笔签约费,但在武汉鲸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正宇看来,这会带来一定风险。他说,签约费本身不是坏事,可以帮助公司吸引优质主播。一般情况下,签约费是给有一定知名度的主播,但现在很多“素人”(即普通人)也能拿到。“业内人士都知道,这就是‘割韭菜’,给你签约费,可能是为了收解约费。”

 

  武汉立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人事经理魏聪称,“行业内对签约费诟病较多,一些公司因为签约费和主播产生纠纷,甚至闹上法庭,我们现在不搞签约费那一套了。”曾从事直播招聘业务的湖北前包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方先生也说,“签约费问题太多,我们现在都不做这种招聘了。”

 

  (应受访者要求,张涵、王鑫、李燕、王佳、曹洋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杨雷 记者 雷宇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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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大學生兼職做主播 小心踩進簽約坑

 

 

 

 

 

       走進直播間想兼職的大學生,卻因合同糾紛被索要高額違約金,成了法庭上的被告或仲裁庭的當事人。保底費、簽約費中暗藏哪些玄機?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湖北某高校大三學生張涵、王鑫、李燕沒想到,因爲想兼職掙錢,最後鬧上了仲裁庭。

  2023年4月,此3人陸續與武漢起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起飛傳媒”)簽約,成了該公司的主播。合同約定,雙方發生糾紛如果協商不成,將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直播一個多月後,3人索要保底薪酬時吃了閉門羹。感覺不對勁,她們向公司提出解約。雙方溝通未果,起飛傳媒向武漢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每人支付7萬元違約金、5000元律師費以及全部仲裁費用。歷經周折,今年7月,雙方達成和解。


  這幾名大學生的遭遇並非個案。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以“大學生”“主播”爲關鍵詞檢索到2023年公開的多份裁判文書,11份判決書中,原告是直播公司,被告是在校大學生或剛畢業的大學生。其中10份文書顯示,法院判定大學生需支付4000元到15萬元不等的違約金。

  這些大學生爲何兼職當主播?又爲何遭遇高額索賠?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5000元保底費吸引大學生簽約

  提起與起飛傳媒法定代表人李某溝通簽約時的情景,3人對當時李某開出的誘人薪資記憶猶新。

  “前3個月,每個月5000元保底,另外還有5000元簽約費。除了保底收入,還有打賞提成。”張涵記得,李某當時說,“不管幹成什麼樣,5000元保底都能拿到”。

  李某不認可這個說法。他告訴記者,自己不負責招聘主播。據他了解,公司與大學生是合作關係,公司要麼提供簽約費,要麼提供保底,不會都給。

  對於工作內容,李燕說,當時公司人員要求她們每天直播5個小時,在抖音上和網友聊天。

  這3人中,只有李燕在抖音上有1000多名粉絲,對直播有一定了解,她有些擔心完不成任務,“每天都要播,不能斷。我白天還有課,怕沒時間”。

  對於李燕的擔憂,李某告訴她,可以晚上沒課的時候播。

  “公司有團隊‘包裝’我們。”雖然沒有直播經驗,但張涵覺得有公司培養,自己一定行。

  利用課餘時間兼職,還能拿5000元保底,3人決定簽約。拿到手的電子合同共11頁,最後一頁是“合作協議項下實際投入支出確認單”。上面顯示,每人的簽約費是3.5萬元。

  “爲什麼簽約費變成了3.5萬元?”李燕當即問李某。“他當時說,我的簽約費是5000元,剩下的3萬元是以後培養我或者租房直播的費用。我當時想,我的長相不算特別出衆,也沒什麼才藝,怎麼可能有這麼高的簽約費?”李燕回憶,“聽到他當時說實際上只有5000元時,我感到還比較合理,就放下了戒心”。

  聽到李某的解釋,王鑫也覺得合理,“自己的能力擺在這裏,就值5000元”。

  李某告訴她們,簽約費到賬後,需要以現金形式返還3萬元給他。“公司會租房子,這筆錢他出了,走的是他個人‘私賬’。”張涵說,這是李某當時給出的理由。

  李燕沒多想,“他說要現金,我還以爲是爲了少繳點稅”。

  既然要收回3萬元,爲什麼不能轉賬而只要現金?面對記者提出的這個問題,李某沒有正面回答。

  在“法大大”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她們與起飛傳媒簽了約。簽約後,3人稱,收到起飛傳媒轉來的3.5萬元。根據王鑫、李燕提供的交易截圖,記者看到,確有3.5萬元進賬。交易備註均有“簽約費-起飛傳媒-李某”字樣。

  錢到賬後,3人按照之前的溝通,由自己或委託同學取現給李某。她們提供的交易截圖顯示,均有取現或轉出3萬元給李某的記錄。

  門檻一道道,想拿保底不容易

  按照約定,李燕3人用個人抖音號進了起飛傳媒“公會”(“公會”是直播平臺爲便於經紀人或公司管理旗下主播的收入和運營,爲其開設的管理性質賬號——記者注)。幾人提供的“公會”合作詳情頁面截圖顯示,“保底收入5000元/月”。

  直播了一段時間,起飛傳媒運營約談了她們。

  張涵感覺運營在“挑刺”:“我當天播夠時長了,(他們)說我播的內容不行。我把內容播好了,又說我沒找‘大哥’要打賞。我要打賞了,又說內容不達標。”

  李燕說,運營經常拿她和成熟主播比,比如,“你看看人家直播一晚上賺幾千、幾萬,你看你一天的流水怎麼這麼少”。

  李某不認爲這是“挑刺”,而是公司對主播的幫助。他說,公司運營會根據直播情況與主播一起復盤,針對直播出現的問題給出建議。但張涵認爲,有些建議很難實現,“他讓我搞‘擦邊’,我拒絕了”。李燕也認爲,公司並沒有提什麼實用建議。

  她們的直播間每次觀看人數只有十幾人,其中還包括被拉進直播間作爲“氣氛組”的同學、朋友。打賞收入更是少得可憐。記者從李燕提供的收入賬單截圖看到,她單場直播多的時候能收入100元,少的時候只有3分錢。簽約一個多月以來,她的打賞收入總計515.26元。

  直播一個多月後,幾人索要5000元保底時,卻吃了閉門羹。

  “我和張涵沒有完成每天5小時的直播任務,但王鑫實打實播完了,也拿不到保底。”李燕說。

  王鑫記得,當時李某給出的理由是“直播時長不足”。她說,自己完成了每天5小時的任務,但按照李某的說法,從晚上10點播到第二天凌晨3點,不算播滿5小時,要在1天內連續播5小時纔算。“但是簽約時他並沒有跟我們說清楚,第一個月我們要播完的時候,他纔跟我們說這些”。

  李某告訴記者,這種算法是抖音平臺給出的規則,“我們是按照抖音官方後臺(規則)去計算每天的時長、每個月的時長,不是說我們想怎麼算就怎麼算”。

  記者撥通了抖音客服電話,客服稱,平臺沒有對時長作出過規定,具體要看“公會”要求。翻閱幾個人的合同,在“直播及短視頻任務要求”項下,提到“每月直播天數大於26天,每月不低於130小時”,沒有“每天5小時的直播任務”要求,也沒有“1天內連續播5小時”的規定。

  協商解約遭遇高額索賠

  由於沒有拿到保底,加之學校輔導員勸她們及早解約,於是李燕等人找到李某要求解約。

  李某同意解約,但須每人支付3.5萬元違約金,包括5000元簽約費、租房成本、公司損失。

  “我們已經把3萬元現金給你了,怎麼還讓我們退這麼多?”李燕當場問李某。李某告訴她們,如果按照違約條款,每人最低需要賠10倍簽約費,也就是35萬元,看她們是學生,只要回簽約時公司支付的3.5萬元,其他損失不計較了。

  李某爲她們租了三室一廳的房子,月租金4500元左右。提出解約時,她們剛入住1個多月。“如果是押一付三,房東最多會讓公司付兩個多月的房租,也就是每人3000多元。加上5000元簽約費,我們每個人花了公司8000多元,跟我們要3.5萬太多了。”李燕說。

  看着合同中的違約條款,李燕3人妥協了。她們與起飛傳媒簽了和解協議,分3期向李某支付3.5萬元違約金。

  爲了籌錢,李燕、王鑫去年暑假沒有回家,在學校附近的餐館“端盤子掙了9000元”。

  然而,3人“越想越委屈”,並沒有按和解協議約定的還款日期支付違約金。

  沒拿到違約金的李某時不時發消息催促。“今天我跟你要身份證地址,先寄律師函,然後就直接安排法務起訴了。”“不想調解,那我就費點事,我大不了起訴。”“不想調解,那我就費點事,我大不了起訴。”在李燕與李某的微信聊天截圖中,記者看到了多條催要違約金的消息。

  今年三、四月間,李燕3人陸續收到武漢仲裁委員會寄來的李某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副本。起飛傳媒主張,每人須賠償7萬元違約金,外加5000元律師費和全部仲裁費。

  7月17日,在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斡旋下,3人與起飛傳媒達成和解。

  “我們違約是事實,仲裁員說,開庭的話,我們大概率也得賠,可能賠更多。”李燕說,和解的條件是每人分14期向李某支付1.4萬元違約金。

  當天下午,起飛傳媒還有一場仲裁,另一方當事人是湖北某職業學院學生王佳。她沒來現場,而是委託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亞琴全權代理。

  趙亞琴聽了張涵等3名學生的遭遇後表示,王佳與她們的情況基本一致。“王佳的合同也是寫明瞭3.5萬元簽約費,被公司要回了3萬元現金。後來她因爲各種原因解約,被公司索賠前期投入的錢。”最終,王佳與起飛傳媒達成了和解。

  “給你簽約費,可能是爲了收解約費”

  除了仲裁,一些直播公司直接起訴大學生,索賠違約金。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記者看到,一些大學生因爲學業壓力等原因斷播,進而被公司起訴。

  2021年11月,大學生秦某與上海一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簽約,成爲該公司一名主播。因學校課程考試安排、出入規定等限制,秦某常有未完成直播任務的情形。多次催告無果,公司將秦某告上法庭。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經原告多番催促,被告仍未能按照合同規定的直播時長及直播天數完成直播,其行爲已構成違約。根據公平與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利益平衡,酌定被告應支付違約金15萬元。

  同樣因爲學業任務較重,大學生舒某也因斷播被公司起訴。2021年10月,舒某與青島一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簽約。不久後,舒某因要完成課程任務,單方停止直播,後公司將其起訴至法院。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事實與原審認定一致,即舒某未經公司同意自行停播,已違反合同約定,裁定支付違約金3萬元。

  類似的案例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還有不少。李欣怡是張涵的輔導員,她告訴記者,學生們的學習任務很重,白天幾乎很難有大塊時間直播,只能晚上直播,這必然會影響第二天上課,很難長期堅持。“我發現她在做直播,趕緊跟她說想辦法解約,學生的主要任務還是學習”。

  實際上,大學生想通過兼職當主播賺生活費並非易事。

  一名某直播平臺工作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若主播加入“公會”,按照主流的打賞分成比例,一般是平臺抽取50%,剩下的50%由公會和主播協商分配。常見的分配比例是公會抽取10%-20%,主播獲得30%-40%。按這個比例計算,如果主播想分得5000元的打賞,一個月要有1.5萬元以上的禮物流水。禮物流水超過公司的既定目標,公司自然願意將錢付給主播,這樣主播下個月能繼續爲公司賺錢。如果沒完成流水任務,公司就會找各種理由不發或者少發保底。

  今年5月,曹洋與浙江某傳媒公司簽約,成爲該公司的一名主播。據曹洋介紹,這家公司的簽約主播多數是在校大學生或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

  去年剛畢業的她對薪資待遇比較滿意:前兩個月每個月有7000元保底,第三個月開始調整爲分成收益模式。工作內容是,每月直播天數不低於26天,每天直播時長不低於6小時。她提供給記者的合同中,對直播時長進行了界定:符合甲方直播內容要求的直播時長,方可確認爲有效直播時長。

  直播一個多月,在發保底之前,公司工作人員告訴曹洋,她有多次直播爲無效直播,要扣保底收入1000元。曹洋覺得這種判定很主觀。有一次,她離6小時直播任務就差1秒鐘,也被認定爲無效直播,因爲時長不夠。

  這位直播平臺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效直播時長是將觀看人數、互動人數、打賞金額等納入統計。每家公司對於有效直播時長的界定不同,業內沒有統一標準。

  一些大學生在簽約時能拿到一筆簽約費,但在武漢鯨璽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正宇看來,這會帶來一定風險。他說,簽約費本身不是壞事,可以幫助公司吸引優質主播。一般情況下,簽約費是給有一定知名度的主播,但現在很多“素人”(即普通人)也能拿到。“業內人士都知道,這就是‘割韭菜’,給你簽約費,可能是爲了收解約費。”

  武漢立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人事經理魏聰稱,“行業內對簽約費詬病較多,一些公司因爲簽約費和主播產生糾紛,甚至鬧上法庭,我們現在不搞簽約費那一套了。”曾從事直播招聘業務的湖北前包人力資源集團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方先生也說,“簽約費問題太多,我們現在都不做這種招聘了。”

  (應受訪者要求,張涵、王鑫、李燕、王佳、曹洋爲化名)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楊雷 記者 雷宇 來源:中國青年報

 

 

 

 

 

[출처]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4/09-20/102888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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